岗位职责:
1、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,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、环保、水保保证体系。督促施工单位依照安全生产的法规、规定、标准及监理合同的要求,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,并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理;
2、督促并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完整的安全台帐,并定期进行检查。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交底制度;
3、及时发现并制止施工单位的各种违章作业,督促其整改。对重大安全问题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;
4、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例会,并编写会议纪要。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,研究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,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措施;
5、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水土保持或改进工程、污水治理工程,监控施工单位负责人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合理安排取弃土作业,检查并督促施工方采取防止渣土洒落、泥浆废水流溢、粉尘飞扬的施工措施;
6、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施工噪声;
7、工程竣工后,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现场的清场工作;
8、执行国家、地方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和标准,并督促施工单位执行。对检查中发现的'问题,要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,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业主汇报。
岗位要求:
1、本科及以上学历,环境工程、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;
2、1年以上环保行业相关工作经验;环保工程师优先;
3、熟悉各种废水废气的处理工艺,有实际项目的调试经验者优先;
4、熟悉cad、office、photoshop等办公软件;
5、具有良好沟通能力、协调能力,吃苦耐劳,具有极强敬业精神。